擅用国际知名工业设计软件CATIA,一审判赔2000万元
软件: catia
专业技术文章:CATIA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分析与判决解析
案情概述
2023年4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涉及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公开宣判。此案的核心焦点在于是否属于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其侵权责任的判定。
被告及其行为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是一家以汽车设计为主的公司,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拥有著作权的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达索公司主张,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对CATIA系列软件法定的著作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巨额经济损失及其合理费用。
证据保全与侵权行为的判定
经达索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被告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了证据保全,并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被告办公场所的343台办公电脑中的54台进行了保全操作。分析发现在保全的54台电脑中,有42台展示了启用了锐起虚拟桌面软件的迹象,其余12台电脑显示正常办公状态。根据案中提供的证据以及对阿尔特公司主营业务的分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被告并未如实披露软件复制和安装的事实,涉案行为构成了对软件复制权的滥用,构成证据妨碍。

违反行为与具体判断
法院基于以下因素对被告行为进行判断:
未经授权的复制安装使用:根据原告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法院通过论证认定被告未经授权复制安装使用了涉案的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
妨碍证据保全的行为:在保全过程中,被告的行为被视为旨在阻碍或干扰证据收集,因此被归类为证据妨碍。
商业使用:结合被告的业务范围、企业介绍以及招聘信息等内容,法院判断被告对软件的使用属于商业性质,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
侵权软件的数量与识别:通过计算和证据分析,法院计算出被告未经授权复制使用的侵权软件数量为103套。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应立即删除其办公电脑中的未经授权复制安装使用的CATIA V5R18、CATIA V5R19、CATIA V56、CATIA V56R2016软件,并销毁含有前述软件复制件的载体。判决还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支出80500元。
案情概述
2023年4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涉及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公开宣判。此案的核心焦点在于是否属于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其侵权责任的判定。
被告及其行为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是一家以汽车设计为主的公司,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拥有著作权的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达索公司主张,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对CATIA系列软件法定的著作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巨额经济损失及其合理费用。
证据保全与侵权行为的判定
经达索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被告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了证据保全,并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被告办公场所的343台办公电脑中的54台进行了保全操作。分析发现在保全的54台电脑中,有42台展示了启用了锐起虚拟桌面软件的迹象,其余12台电脑显示正常办公状态。根据案中提供的证据以及对阿尔特公司主营业务的分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被告并未如实披露软件复制和安装的事实,涉案行为构成了对软件复制权的滥用,构成证据妨碍。

违反行为与具体判断
法院基于以下因素对被告行为进行判断:
未经授权的复制安装使用:根据原告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法院通过论证认定被告未经授权复制安装使用了涉案的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
妨碍证据保全的行为:在保全过程中,被告的行为被视为旨在阻碍或干扰证据收集,因此被归类为证据妨碍。
商业使用:结合被告的业务范围、企业介绍以及招聘信息等内容,法院判断被告对软件的使用属于商业性质,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
侵权软件的数量与识别:通过计算和证据分析,法院计算出被告未经授权复制使用的侵权软件数量为103套。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应立即删除其办公电脑中的未经授权复制安装使用的CATIA V5R18、CATIA V5R19、CATIA V56、CATIA V56R2016软件,并销毁含有前述软件复制件的载体。判决还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支出80500元。